京华激光(603607) - 京华激光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相关 - 审计对象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2]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8日[10] 内控情况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3]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6] 风险提示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