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300094) -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 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二 零 二 五 年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1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嘉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嘉厚"或"本所")受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或"公司")委托,作为其本次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湛江国联水产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实施《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