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7][8]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6][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2] 时间间隔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不多于7个交易日[14] 变更与公告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变更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关联交易表决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视普通或特别决议,分别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9] 股份回购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7] 违规处理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其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41] - 股东会召集、召开和相关信息披露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41]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不切实履行职责,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证券交易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中国证监会可实施证券市场禁入[4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董事会可修订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3]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3]
迈赫股份(3011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