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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赫股份(30119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迈赫股份迈赫股份(SZ:301199)2025-04-28 22:5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2] - 主任由系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工作[17] 委员提名与任期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1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21]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7][8]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以专人或网络通知,书面含日期等,口头含日期等及紧急说明[23] 会议表决与记录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关联交易关联委员回避[29][33] - 应制作会议记录,含日期等内容,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出席成员签名[9][31] 文件与档案管理 - 会议文件含公司财务报告等,董事会秘书负责编写并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7]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1] 决议审批与反馈 - 会议建议或提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9] - 审议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事项,书面呈报履行程序[28] - 超半数董事会成员有异议,书面反馈提交股东会审议[29] 细则制定与生效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