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688701) -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礼光)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管理、技术等咨询服务;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除 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 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礼光,作为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 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