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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000637) - 24.0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茂化实华茂化实华(SZ:000637)2025-04-28 22:5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4] 现金分红比例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6] 不分配情况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2] 政策调整与披露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在年度、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4] - 年度盈利未提出现金分红,说明原因、资金留存用途和使用计划[15] - 在年度报告中提示前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分红政策等执行情况[15]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不分红或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披露相关内容[15] - 现金分红金额达到或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且达到或超过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0%,披露相关内容[16] - 披露现金分红方案提议人、确定理由等内容[17] 方案相关 - 报告期结束后至方案公布前股本总额变动,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或转增基数[17] - 董事会审议方案时明确方案调整原则,未约定按固定金额原则披露分配、转增比例[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