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60303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薇)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4] - 不在特定股东处任职[4]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 具备会计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岗位经验[7] 其他 - 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8] - 声明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1]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4] - 不在特定股东处任职[4]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7]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7] - 具备会计教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岗位经验[7] 其他 - 候选人已通过资格审查[8] - 声明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