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68809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一般投资和风险投资[3] - 一般投资含股权投资等五类,风险投资含证券投资等[4] 决策与实施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3] - 总裁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5] 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达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需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对外投资达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需股东会审议[8][9]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长审查决定[11] 投资规则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20] - 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两人共同操作[24] - 公司只能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不得用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25] - 闲置募集资金暂补流动资金及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26] 资金管理 - 公司购入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名下,财务定期核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及时入账利息、股利[25] 投资处理 - 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8] - 投资项目悖于经营方向、连续亏损无前景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9] 监督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派管理人员参与监督运营决策[34]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真实性、合法性[36] - 内部审计定期盘点投资资产或与保管机构核对,重要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38] 责任追究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未达预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9] 财务核算 - 财务全面记录对外投资财务情况,按项目建明细账,核算方法应符合规定[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