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688687) - 凯因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SH:688687)2025-04-29 00:39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100人[10] - 2022 - 2023年公司实际回购股份3,509,027股,占总股本170,944,422股的比例为2.0527%,成交总金额为60,101,924.84元[14] -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3.13元/股[15] - 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4,604万元,份数上限为4,604万份[22] -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3,509,027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2.05%[22] - 公司全部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1%[22]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23] 解锁规则 - 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比例均为50%,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受让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25] 业绩考核 - 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含)解锁100%,不低于4%(含)解锁90%;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含)解锁100%,不低于8%(含)解锁90%;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含)解锁100%,不低于12%(含)解锁90%;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含)解锁100%,不低于16%(含)解锁90%[29]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和良好解锁比例为100%,合格为90%,不合格为0%[3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持股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34] -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在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或将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的2个交易日内,披露获得标的股票的时间、数量、比例等情况[35] - 上市公司应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24] 存续期相关 -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一个月,如股票未全部出售或过户,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延长存续期[24]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未展期自行终止,届满前1个月经相关程序可延长[62] 会议相关 - 持有人会议表决需出席持有人所持超过50%份额同意(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才视为通过[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提交临时提案[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且持有人会议需合计持有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44]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委员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46] -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主任应在5日内召集和主持[49] - 管理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主任应在3日内召集和主持[50] -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51] - 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持有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41] - 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主任召集并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49] - 首次持有人会议由董事会秘书或指定人员召集主持,其后由管理委员会召集,主任主持[41] 授权与变更终止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至计划实施完毕有效[55][56]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或终止,需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60][61][62] 清算与分配 -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分配财产[63]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有收益时可分配,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64][66] 股东权利与资产处理 - 持有人按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标的股票资产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管理委员会[64] - 锁定期内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新取得股份一并锁定,解锁期与对应股票相同[65] - 锁定期内公司派息,现金股利计入货币性资产,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65] -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管理委员会择机处置标的股票[66] 其他规定 - 若第一个考核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或未完全达成,该期未解锁的份额递延至第二个考核期进行合并考核[30] - 两期考核结束后,累计未解锁股票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于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自有出资部分以原始出资金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30] - 持有人考核当年不能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回购价格为对应份额原始出资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31] - 出现特定情形,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处理其已解锁和未解锁份额[67]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一个月内,若股票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存续期可提前终止或延长[72] -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且股票全部出售、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可提前终止[72]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清算并按份额分配[72] - 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74][75][78] - 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执行[74] - 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自行承担[74] - 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74] - 管理办法中“过”“超过”不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75] - 员工持股计划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75] - 持有人因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受行政处分,管理委员会有权强制收回其持有的全部份额[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