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00269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顾地科技顾地科技(SZ:002694)2025-04-29 02:13

关联交易界定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含)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以上(含)[9]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12]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14] 交易决策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履行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27]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2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4] 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18][20]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书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20] 担保规定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为关联人担保规定,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3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0] 其他规定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本制度[38] - 公司与关联人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29]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达标准,按相应标准履行程序[38] - 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9]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28] - 公司与关联人签涉及关联交易协议应采取回避措施,董事会表决时利害关系董事不得参与表决[3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应回避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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