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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002694)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顾地科技顾地科技(SZ:002694)2025-04-29 02:13

担保原则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对外担保文件[5] - 公司可对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四类单位担保,被担保单位需偿债能力强[8] 审批程序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披露[9] - 六种情形下担保除董事会审议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中第五种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为关联人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10] - 六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业务办理与披露 - 公司办理贷款担保业务需向银行提交公司章程、决议原件及披露信息等材料[13] - 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内容[1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4] 反担保要求 - 除特定担保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他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且对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19] 合同变更与展期 - 担保合同范围、责任和期限变更需报送董事会秘书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1]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1] 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需通报董事会秘书[21]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公告[2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应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并披露情况[22] 其他 - 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视情节处罚[26] - 上市公司在被担保人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对外担保事项[29]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及时披露追偿情况[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