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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默科技(3000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300084海默科技(300084)2025-04-29 02:14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多种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10]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应指派专人负责[15] 信息报告机制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11] - 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董事会并知会董事会秘书[12] 财务相关制度 - 公司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12]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信息披露中的财务数据等,不定期监督内控制度并定期报告[13] 披露时间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2]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需披露[24] -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23]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3]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从事相关活动[26]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9] - 业绩说明会等应同时采取网上直播方式进行,并事先公告活动时间等[31]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发[31] - 董事长、总经理等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31] 其他规定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前,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35] - 公司在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1] - 公司在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42] - 当市场出现有关公司的传闻时,公司董事会应认真调查、核实[25] - 公司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27]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3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冲突或未规定按相关法规或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