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3010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_2025年04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分管董事会办公室,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聘任 - 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被证监会采取禁入措施、受交易所公开谴责等[7] - 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9] - 公司需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资料至深交所[9] - 董事会秘书任命后一个月内要签署《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11] -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1] 任职要求 - 证券事务代表需参加深交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12] - 董事会秘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深交所后续培训,证券事务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19] 职责范围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4] - 董事会秘书协助公司加强治理机制建设,包括建立内控等[1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如保管股东持股资料等[17] - 董事会秘书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筹划或实施再融资、并购重组事务[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18] - 董事会秘书提示董事、高管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规时警示并报告[18]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人员应配合[18]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财务和经营情况,受阻可向深交所报告[18] - 公司召开重大会议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资料[19] 保密与规定 - 董事会秘书需签订保密协议,违法违规信息除外[19] - 细则冲突部分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22] - 细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