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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聚赛龙聚赛龙(SZ:301131)2025-04-29 02:15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任职[9]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任职[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10]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人员[12] 独立董事选举 - 选举2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8]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部分事项经其审议[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22][23]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5] - 两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履职受阻处理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7] 信息披露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办理,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7] 津贴与保险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