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赛龙(3011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职工代表和3名独立董事[4]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8]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全体董事[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无关联关系会议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即可[15][18] - 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审议通过议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同意票,担保等事项另有要求[1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会议筹备等事宜[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议案[18] - 议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应再审议[19]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2][24]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