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07.2361917亿元,股份总数为207.2361917亿股[7] - 2009年9月21日,公司35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2009年9月24日,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8.71亿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6] 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2] - 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裁担任,具体人选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确定[5] - 修订后删除公司设置普通股及其他种类股份相关条款[5] 股东与股权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26] 股东会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8] - 年度股东会应于召开21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通知[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2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1] - 董事会部分决议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30][3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5] - 审计委员会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65] 经理层 - 经理层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总裁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聘任可连任[3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编制财务报告[4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5%[43] - 公司出现当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数等三种情形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43] 其他 - 公司建立市场化用工制度,推行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等制度[41] - 公司建立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41] - 公司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追偿保障措施[41]
中国中冶(601618) - 中国中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