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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6008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厦门空港厦门空港(SH:600897)2025-04-29 20:59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3] 方案实施与决议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具体方案[24]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股东可自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5] 投票与选举 - 累积投票制下,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1]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