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洁股份(002763)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委员会组成 -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董事长提名1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报请董事会批准[4] 会议相关 - 主任委员特定情形下5日内且临时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委员开会,经全体委员同意可豁免提前通知期[14]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现场、通讯、书面议案会议,书面议案签字同意委员符合规定人数无需再开会[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存续期不少于10年[17] 人员选任与薪酬 - 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经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向董事会推荐[11] - 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其他 - 会议讨论委员或其近亲属薪酬等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近亲属指特定亲属关系[19]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法》等修改或董事会决定时应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