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601919) - 中远海控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2025-04-30 00:07

资本变动 - 自前次减资至2025年4月9日,公司回购并注销327,960,443股股份(A股99,999,943股、H股227,960,500股)[2] - 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新增4,099,349股A股股份[2] - 公司总股本减少323,861,094股,拟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23,861,094元[2] - 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33,725,723元[2]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普通股总数为15,957,586,817股[7] - 截至2025年4月9日,公司普通股总数为15,633,725,723股,内资股约占80.99%,境外上市外资股约占19.01%[8] - 截至2025年4月9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43.93%,其他A股股东持股占38.40%,其他H股股东持股占17.67%[8]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度[4] - 原董事会由九至十五名董事组成,修订后由七至十五名董事组成[31] - 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候选人修订后由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33] 股东权益 - 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应提前通知公司,提供持股证明,配合保密并缴付费用[16] - 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相关方应执行决议[16] - 公司普通股股东可查阅、复制章程、股东名册等,符合规定可查会计账簿和凭证[15]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开临时股东会[22]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发出书面通知[22]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利润,有条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54]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内容,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57] - 公司合并或分立由董事会提案,按程序通过后依法办理[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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