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与风险管理、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29]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0]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足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中第(一)项至第(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4]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20] - 独立董事及拟担任者需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组织的培训[21]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独立董事履职违反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1]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供资料[31] -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31] -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3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监高的股东[28][32] 会议记录要求 -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应载明并签字确认[18]
中国中铁(601390) -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规定》及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