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注册,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361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6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361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1452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4841万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决议要求[1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限制[22]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有问题,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29][3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6]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6]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37]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41]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3][48][49]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47][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5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2]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77]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9]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名[79]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8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87] 董事会职责与会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未达股东会审议额度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未达股东会审议额度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91] - 董事会决定累计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资产抵押、质押事项[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92] 审计委员会等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7]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10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8]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1]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2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2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2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3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4]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4]
震有科技(688418)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