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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震有科技震有科技(SH:688418)2025-04-30 00:3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7]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政策等并监督[9] - 对特定情形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谨慎[9]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 - 2/3以上(含2/3)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审议意见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信息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9]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19] - 意见未采纳应披露并说明理由[19] 细则说明 - 与其他规定不一致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1]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