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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卫股份(603880) - 南卫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南卫股份南卫股份(SH:603880)2025-04-30 01:1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流程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6][7]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6][7] - 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3] 投票相关规定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15]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发行优先股审议需逐项表决[19]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24] 重大事项决议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6] 方案实施与记录保存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投票权征集与限制 - 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18] - 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无表决权[18] 决议内容与报告事项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相关内容[27] - 董事会需报告工作等多项事务[27] 股东权益保护 - 控股股东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28] - 召集程序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决议[28] 争议解决与信息披露 - 争议以司法判决或裁定为准[28] - 公司按规定披露司法判决信息[28] - 信息可在符合条件媒体刊登,篇幅长可摘要披露[30] 规则相关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0] - 未规定或不一致以法律法规为准[30]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