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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00290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铭普光磁铭普光磁(SZ:002902)2025-05-05 15:4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调动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 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 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 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总经理)、副总 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