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医疗(300314) -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 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 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 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 年5月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 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 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下同)的《宁波戴维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 公司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