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原药业(000153)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 兼任职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 - 董事连续二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8]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9] - 因贪污等犯罪判刑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4]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职务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4]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11]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11] 董事会权限 - 运用资产进行风险投资权限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13] 董事长选举罢免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5] 董事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和监事[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8] - 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可书面或传真,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日前三天[18]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股利派发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0] 会议记录及责任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长期[23]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23]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经2025年5月8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议事规则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