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锋(3001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5月)
制度范围 - 制度适用范围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子公司等[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公司董事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6][7] 信息流转与备案 - 内幕信息流转一般控制在所属部门,跨部门需原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对外提供需分管副总与董秘批准并备案[9][11] - 实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相关主体填写送达档案,公司登记汇总[13] 信息发生与处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1个工作日内告知董秘[13] - 董秘组织填写登记表并核实保存[14] - 公司董事等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并告知情况[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5] 重大事项报备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及时报深交所,5个交易日内报宁波证监局备案[17] 高送转方案 - 每10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超6股(含6股)为高送转方案[19]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宁波证监局[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