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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锋(3001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先锋新材先锋新材(SZ:300163)2025-05-09 19: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占比40%[4] 交易审议指标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个指标[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9]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等情况有豁免规定[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六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5]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除外[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18] 会议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18]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等[18] 其他规定 - 董事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2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