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3]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未达股东会审批权限标准事项[7]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并披露[9] 财务资助规定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董事长职责与履职安排 - 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12]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行[13]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15]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19] - 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或通讯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不受限制[2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一人一票制[26]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6] - 临时增加议题或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27]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且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28]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对外担保等有特殊表决要求[29] 决议保存与披露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31] - 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公司分别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30] 人员聘任与执行 - 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总监等由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34] - 决议由经理执行,董事长督促检查[39] - 决议聘任的经理及高管通过后就任[40] 重大事项审议 - 重大事项编制可研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评估项目[36]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按法规执行[3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40]
博世科(3004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