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2911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8932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9] 法定代表人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或更换[3]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股份交易与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同等[18] - 股东可依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等[1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需股东会审议通过[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17]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在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等事项[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27] 重大投资与计划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计划[28]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在决议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0][31]
富岭股份(001356)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