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股份(0013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董事会构成 - 修订后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2]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不少于3天,紧急时可豁免[2][3] 会议通知与变更 - 定期会提前征求董事意见形成提案,变更需提前一日书面通知[9][10] - 临时会变更事项或提案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0] 会议出席与列席 - 非现场会议以特定方式计算出席人数[11] - 监事、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应列席会议[12] 会议审议与表决 - 主持人提请董事明确表态,特定提案先由独立董事宣读[13] - 董事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接受委托时也如此[13] - 审议定期报告关注内容质量,董事签署意见不得委托或拒绝[14][1] - 表决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选[15][1] 决议规则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等事项另有要求[29][16] - 不同决议矛盾时后形成的为准[17]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8] - 除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