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股份(0013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岭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 - 1 -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其职务。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