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股份(0013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 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 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在第一时间 内,报送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