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与章程 -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部分需股东会审议[31] 股东会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3]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多种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等[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及相关流程[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1][12]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 普通决议通过事项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1] - 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11] - 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10] - 股东会召开时,全体董事等出席或列席[9] - 不同情形下股东会的主持人规定[9]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等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12] - 董事会等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等候选人及相关规定[12][13] - 股东会审议董事选举提案应对每个候选人逐人表决[14] - 改选董事提案获股东会通过,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14] - 股东会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14]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人(含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8]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等相关规定[2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4]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2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利润分配政策,分配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28] - 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可提分红提案[28]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与中小股东沟通,提供网络投票[29] - 公司不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流程[29]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分红政策及决策程序[29]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29] 其他 - 公司为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
贝肯能源(00282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