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301116)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