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基本信息 - 董事会于2025年4月23日发布会议通知[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在深圳召开[6]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 - 15:00[6] 参会股东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97人[7] - 代表股份120,28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827%[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120,271,873股,占比99.9907%[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20,271,273股,占比99.9902%[9]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120,271,273股,占比99.9902%[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120,271,273股,占比99.9902%[11]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120,268,673股,占比99.9880%[13]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0,124,761股,占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的99.9371%[14]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120,264,104股,占比99.9842%[16] - 《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贷款授信额度议案》同意120,268,673股,占比99.9880%[17]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议案》同意120,268,673股,占比99.9880%[1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同意120,268,673股,占比99.9880%[18] -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120,268,673股,占比99.9880%[18] -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内容及计划进度、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同意120,268,673股,占比99.9880%[19] 议案通过情况 - 第(六)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 第(十)项和第(十一)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其余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9] 会议合法性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20]
新城市(300778)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