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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301036) - 累积投票制度
双乐股份双乐股份(SZ:301036)2025-05-13 18:48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行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董事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在选举两个以上的董事席位时,股东拥 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待定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 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董事一般 由获得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征集人 应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代表股东投票选举董事,详细规定另行制定。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