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纠纷金额 - 公司与国药控股诉讼涉及金额3747.60万元[21] - 公司与中民投诉讼涉及金额4511.54万元[21] - 公司与兴业银行/梅河建设诉讼涉及金额25990.86万元,尚欠梅河建设1.66亿元[21] - 公司与招商银行诉讼涉及金额28384.76万元[22] - 公司与吉煤投资诉讼涉及金额11381.71万元[22] - 公司与华夏银行诉讼涉及金额7400.00万元[22] - 公司与农业银行诉讼涉及金额3118.97万元[22] - 公司与兴业银行另一笔诉讼涉及金额3990.00万元[22] 欠款标的总额 - 案件一截至2025年3月21日,标的总额8537372.54元[4] - 案件二截至2025年3月21日,标的总额4237641.1元[5][6] - 法院请求判令金宝医药等向磐石农商行的标定总额为1277.50万元(暂计至2025年3月21日,不含当日)[25] 法院判决还款 - 法院判令吉药控股偿还兴业银行本金29700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27026616.63元[23] - 法院判令金宝药业支付安徽嘉佑货款本金294.28万元、支付泰合包装货款103.23万元及利息[23] - 法院要求神州通医药等向金宝营销支付货款300.65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3] - 法院判令金宝药业偿还建设银行借款本金33341万元及利息2338.62万元[23] - 法院请求判令吉林海通制药偿还哈尔滨银行110793578.54元[24] - 2022年10月30日金宝药业等一次性偿还浑江银行本金48980000元及利息、罚息[24] - 普华制药、吉药控股需偿还吉林银行6516.24万元本金及利息等[24] - 法院判令吉药控股等偿还东北再担代偿款本金、代偿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等合计4505.59万元[24] - 亚利大胶丸等需于2025年3月19日前归还南京银行借款本金13852816.60元,支付罚息230882.73元及后续罚息等[24] - 法院判令通化双龙等支付东北再担代偿款4000万元、展期担保费违约金87500元及代偿款利息等合计4527.43万元[25] 暂不执行情况 - 2023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民投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9] - 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梅河建设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10] - 2023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招商银行暂不执行书面函件[12] - 2023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吉煤投资和华夏银行暂不执行书面函件[12][13] - 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农业银行暂不执行书面函件[14] - 4月20日,公司收到光大银行暂不执行书面函件,该诉讼未结案[14] - 2023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建设银行暂不执行书面函件[16] - 2023年4月19日,公司收到吉林银行暂不执行书面函件[18] 其他情况 - 公司下属金宝医药曾向磐石农商行申请600万元综合授信保证贷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 - 公司与国药控股借款纠纷中,子公司金宝药业抵押品人参变卖程序已启动(已流拍)[9] - 2022年公司偿还光大银行2401万元[23] - 202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浑江银行相关执行裁定书[24] - 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6] - 公司将按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26] - 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26] - 公告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27]
*ST吉药(300108) -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