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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60025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冠农股份冠农股份(SH:600251)2025-05-14 18:17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可根据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第七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八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投资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共产党章 程》以及《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议事规 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