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执行人[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须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须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季度报告须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业绩预告与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应披露临时报告[1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4]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5]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15]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管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依法披露信息应报送证券交易所、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并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7]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管编制[17] - 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泄漏或异常波动,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报告并公告[1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相关工作[20]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私下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21]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沟通后形成书面记录[21][22] - 接受特定对象采访或调研需董事会秘书同意,五个工作日内报送记录备案[24]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后,按规定核查文件并于二个工作日内回复[24] - 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资料,其他投资者有相同要求应平等提供[33]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处理相关信息并答复已披露信息提问[33][35]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35]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35] 违规处理 - 公司受处罚或谴责应在5个交易日内网络召开公开致歉会[35]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内部人员会受公司处分[3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相关负责人应被追究责任[3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承担方式多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38]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应补充更正公告并披露问责结果[38] - 对责任人追究处罚前应听取其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利[4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经董事会批准生效[45]
密封科技(301020) -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