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尼电子(301189)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奥 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 号) 核准,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 "保荐机构")作为奥尼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持续督导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东兴证券对奥尼电子的持续督导期限已经届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东兴证券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