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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实业(601588) - 北辰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5 18: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8]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交易审批 - 联交所上市规则下一般交易任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5%需董事会批准[12] - 上交所上市规则下一般交易一项比例等于或高于10%但低于50%需董事会批准[12] - 联交所上市规则下关连交易一项比率不符合低于1%等条件需董事会批准[14] - 上交所上市规则下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等于或高于0.5%但低于5%需董事会批准[14] 职权职责 - 董事长可在董事会闭会期间经授权行使部分职权[15] -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履职[15] -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对董事会负责[16]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仍履职[15]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4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2名以上独立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21] - 董事会会议文件应于拟举行日期前最少两日送交全体董事[23] - 董事会议案于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处[26] - 董事会会议一般为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书面议案传阅[22] - 董事委托出席会议有多项原则限制,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4]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董事会会议决议书面正式文本应在闭会前提供,特殊情况可在闭会后二小时内提供[2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设两名秘书,分别负责中国和香港事务[17] - 董事会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19] - 专门委员会实行一人一票制,通过举手表决审议提案[19] - 董事会工作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筹备及文件编写等工作[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31]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应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33] - 董事会应在会议结束后二日内对决议进行公告[34] - 公司公告披露前须送交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和审查[34] - 董事会决议交经理层执行,执行情况向下次董事会报告,闭会期间可向董事长报告[36] - 董事长有权检查督促决议执行情况,出席经理层有关会议[36]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