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北交所上市,发行2993.2748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291132748元,股份总数291132748股[10][18] - 公司由原山东东大一诺威聚氨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 股份相关 - 多位发起人于2013/09/14认购6000.00万股[22][23]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公司资本运作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等[25] - 公司回购股份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等[21] - 因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享有相关权益[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诉讼[37] - 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并披露[4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6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70]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7] 董事与监事 - 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27]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16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79]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10%[184] -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回报规划[19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一年可续聘[198]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三十天通知[199]
一诺威(834261)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