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0025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双星新材双星新材(SZ:002585)2025-05-18 15:4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自行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延期或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6]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3]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6]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8]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4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4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表决权行使 - 股东按其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一股一票[42] 投票表决方式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3] 点票 - 会议主持人可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异议也可要求点票[43] 信息披露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披露内容[45] 规则修改 - 国家法律等修改或公司章程修改致规则抵触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46] 数字含义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46] 规则解释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