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00258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双星新材双星新材(SZ:002585)2025-05-18 15:4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 - 因不符合规定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0] - 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事项审议流程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9] - 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专门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2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建议[22] 独立董事保障与责任 - 履职公司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1]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32] - 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32]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3]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3] - 公司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董事会方案、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