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股东会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普通股股东,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 - 股东会表决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3] 规则修订 - 《股东会议事规则》有关监事会召集股东会表述修订为审计委员会召集[2] - 《董事会议事规则》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股东大会”改“股东会”[4] -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新增电子通信表决方式,关联关系涉及范围新增个人[7]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以账面值和评估值较高者计算[5]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标准需关注[5][6] 关联交易与借款审议 -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特定金额关联交易及单笔大额借款[6]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紧急情况有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事后报告;批准事项有限制[6] 审计委员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新增多项职责和规定[8][9]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1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人选需审议通过[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13]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相关程序[14] 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不同金额关联交易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披露[16][17][22] 信息披露 - 公司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新增披露时点[20]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真实性等有意见需陈述理由[20] 风险情形修订 - 公司重大风险情形修订,新增人员履职和处罚等情况[23] 股份变动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4][25] 公司事项披露 - 公司发行融资、名称变更等多种事项需披露[24] 定期报告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由高管草拟,董事会审议,董秘组织披露[25] 信息豁免与暂缓 - 公司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或暂缓披露,按程序办理[25][26][27] 子公司担保与关联交易 - 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及关联交易需审议[29]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制定制度需职工讨论协商[30]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新增专款专用等条款[32][33] - 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差异、完成期限等情况有规定[34] -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等有要求,保荐机构定期核查[35][36]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明确使用计划和审议程序[3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调整表述,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有规定[39][40]
劲拓股份(300400) - 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