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3004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劲拓股份劲拓股份(SZ:300400)2025-05-19 20:47

投资审批 - 股东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投资事项[8]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等投资事项[9] - 证券投资等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10] - 未达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董事长/总经理审核批准[10]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等可免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10] 投资管理 - 证券投资部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6]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向董事会汇报进展[8] - 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需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13] - 对外投资设立的下属公司需遵守相关制度[15] 投资退出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退出/收回对外投资[16] - 投资转让需按规定办理,履行审批决策程序[16] - 证券投资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及持续管理工作[17] 财务核算与审计 - 财务部对公司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全面完整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19]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对下属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0] - 子公司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20]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20]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由董事会秘书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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