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3年[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3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 - 与特定范围外关联自然人连续12个月内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7] - 与特定范围外关联法人连续12个月内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7] 借款审议标准 - 公司单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10%以上借款需董事会审议[7]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或通讯通知全体董事[1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8] 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形成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22]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提案审议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23]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证券投资部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26] 董事奖惩 - 董事任期内有突出贡献,经董事会提方案报股东会决议给予奖励[28]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录者可免责[28]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遇法规修订应及时修订[31]
劲拓股份(3004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