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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拓股份(30040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5月)
劲拓股份劲拓股份(SZ:300400)2025-05-19 20:47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为子公司[2] 人员考核 - 子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报告披露[10] - 子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子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需经子公司及公司股东会通过[12] - 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子公司与其他关联法人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交易总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 子公司与其他关联自然人连续12个月内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4] 担保审议 - 子公司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情况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或组织提供担保,公司审批且子公司履行程序后及时披露[13] - 子公司发生除特定情况外的对外担保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14] - 子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14] 资料报送 - 子公司应于每月前10日内向公司报送月度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19] - 子公司应于每月15日前向公司报送季度及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会计资料[19]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0] 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的第一责任人,总经理为具体负责人[20] 制度适用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子公司[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