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募集资金使用差异与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0] 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可行性与收益[11]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重新论证[11] 募集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实施[12]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募集资金应在六个月内完成[12] 超募资金管理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专户管理[5] 协议签订与核查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10] 闲置资金使用 - 公司可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需董事会审议等并披露[13] 现金管理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招股资金用途须经股东会决议[16] 募投项目变更与转让 - 拟变更募投项目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6] - 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应避免同业竞争等并披露[19] - 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应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9] 内部与外部核查 - 内部审计至少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0]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1]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并明确[24] - 超募资金使用需董事会等决议并审议[25] 信息披露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要披露建设方案等信息[25]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需说明必要性等并披露[25] - 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披露含基本情况等内容[25] - 披露前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26] - 超募资金实际使用项目披露含计划投入情况等[27] - 相关报告应含超募资金投入金额及差异情况[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执行[29]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募资到位实施[29]
劲拓股份(30040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